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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求职补贴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17-11-15   浏览量:8696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和本年度获得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的我校五年制一贯制高职毕业年度的2013级在籍学生。存在条件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条件享受补贴。

二、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

三、申报材料

1. 学生填写“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 (表式见下,一式二份,学校留存一份,报联院审核一份)

2. 辅助材料

⑴低保证原件 和 民政部门开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低保的证明(以下简称低保证明) 、或 学生本人残疾证原件、或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合同(毕业年度的原件);

⑵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⑶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四、时间节点:

2017年11月27日前把个人申报表及以上要提供的四种材料报交系部,由系部汇总后交学生发展处。

五、注意事项:

1.必须是低保户(困难户、低保边缘等都不符合)。

2.低保证明必须是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的章,政府街道办的都不行。

3.低保证明中一定要写清学生与享受低保的人的家庭成员关系

4.低保证明时间是2017年9月1日后开出。

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就不合格,即使是原件也不行。

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发展处

2017年11月13日

低保证明样本.doc

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