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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由常州市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主办,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北大队协办,我校承办的“同阶审判系列活动之文明出行从我做起”活动在7号楼报告厅顺利举行,在这次活动中,来自经济贸易系51404的耿甜甜同学作为学生代表,发出倡议书,提出了响亮的口号,更做出了铿锵的承诺。
“文明交通出行”是文明城市的标志,它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作为常州文明城市的一员,作为旅商文明校园的一员,耿甜甜同学向全校师生倡议:“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第一,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宣传者。
崇尚“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踊跃加入“文明交通出行”志愿者行列,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出行”公益活动,主动劝阻与“文明交通出行”不协调的各种行为,促进文明和谐交通建设。
第二,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参与者。
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文明交通意识。做到行人过街时红灯停,绿灯行,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不开“霸王车”“斗气车”,不随意变道或加塞。非机动车须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不得并行,追逐或者曲折行驶。
第三,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推动者。
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不系安全带、行人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不骑电摩,不骑双人车。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全力打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第四,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践行者。
坚决抵制“众人过马路”现象的出现,坚决抵制非机动车转向灯直行现象的出现。坚决抵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强行超车等现象出现。积极营造遵章守纪、相互礼让的文明社会风尚,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第五,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垂范者。
以身作则,做文明行路、文明驾(骑)车、文明乘车的榜样,遵守交通规则,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自觉服从警察同志和协勤人员的指挥,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垂范者。
文明交通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让交通通行,让我们一起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让我们的生活更和谐,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