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旧版网站
 
您所在位置 > 首页 > 后勤服务 > 服务规范
学生治安管理制度
来源:   作者:    日期:2019-08-21   浏览量:12099  

为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工作秩序,搞好治安管理,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学生出入校门,一律凭标志牌(遗失可由学生证代替),严禁将学生证,标志牌转借他人,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

2、禁止在公共场所内吹口哨,寻衅闹事,打架斗殴和骂人;

3、自觉遵守时间,按时返校。严禁翻爬校门或围墙;

4、下课或外出时,应随手关好宿舍门窗,夏天不关门窗睡觉的寝室,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盗窃;

5、凡晾晒的衣被和其它日用品及时收藏,妥善保管。

6、个人所用物品,不得随意乱放。洗澡时,手表、钱包等贵重物品不要带入浴室;

7、未经校办公室批准,不得移动和使用校内各种消防器材;

8、自行车应按规定停放在车棚内,严禁任意乱放;

9、凡亲朋好友来校住宿,必须经学生处或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在宿管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能住宿。

10、人人提高警惕性,加强防范意识。敢于坏人坏事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一旦发生案件,应主动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并立即报告,积极配合提供线索,不得隐瞒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