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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号上午,戴卫银副校长、校团委孙澄宇副书记、经贸系团总支书记金媛老师以及校模拟法庭社团16位学员,共同前往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见证并参与我校与天宁区人民法院法制德育实践教育基地共建活动。天宁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亦佳,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王东莉和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法官助理于娜共同出席了本次活动。
此次签约活动首先由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法官助理于娜带领我校参与师生共同参观了天宁区人民法院部分区域,着重介绍了少年法庭圆桌法庭、少年家事审判中心、家事调解委员会、宁心驿站心理咨询疏导室、儿童观护室、家事法庭和幸福讲堂,让大家深刻体验到了天宁法院贴心细心的一站式司法服务以及希望社会家庭安宁和谐的美好愿望。
接着,戴卫银副校长和天宁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亦佳在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王东莉的主持下在天宁区人民法院“幸福讲堂”活动区举行了签约仪式,双方在法制德育实践教育基地共建协议书上进行了签字盖章。
最后,戴卫银副校长和马亦佳副院长分别进行了讲话。戴校长指出法律为人生保驾护航,是国家意志确定的道德规范,任何人都不可以违背,本次德育实践教育基地的建立是我校加强法制教育的新起点,所有学生都应学法用法护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社会。马院长提出天宁区人民法院在少年审判中有了更多工作机制的创新,感谢旅商师生的到来,这是一次很好的“请进来”的法制宣传活动,希望以后双方可以相互关心,更多互动,也希望在座的学生能有更多的兴趣学习法律,立志于从事法律职业,做守规则讲规矩的人。
本次签约活动,以同学为主体,弘扬了法律宣传的效果,加强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丰富了青少年的社会活动生活,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了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学校将以此为契机,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共同促进法治教育成果,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优秀的接班人作出贡献,让更多的学生成为法制教育的宣传员而不是学员。